繼5月份出臺《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新36條”)之后,國務院辦公廳發文,進一步明確了相關部委和地方政府的工作任務,并要求各相關部門研究提出具體實施辦法。
“目前還沒有接到通知,應該會有相應的工作落實到地方?!贬槍鴦赵喊l布的《通知》,浙江省發改委投資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其實,早在《通知》發布之前,浙江省發改委就先行一步,已經就“新36條”的落實制定相關實施意見;目前草案已經起草完畢,已提交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審核等待發文。
“新36條”的出臺,旨在鼓勵和引導民營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等九大領域;但是對“新36條”的態度,一些浙江民間資金雖然很是期待,卻又有所顧慮,最普遍的擔憂是,“新36條”會不會像2005年出臺的“非公36條”一樣難以落到實處。
國務院《通知》的下發讓“新36條”最終落地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而浙江省發改委正在制定的實施意見也有望近期出臺,這兩大利好消息的出臺無疑為浙江資本進入基礎設施、金融投資等相關壟斷行業吹來春風;也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之前的顧慮。
據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透露,我省制定的“實施細則”草案中,在拓寬民間資本的投入領域和范圍、以地方金融創新擴大民間投資、鼓勵引導民營企業創新發展以及改善政府對民間投資的服務等方面都做了規定,不僅鼓勵民資投入市政公用和社會事業、金融機構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生態農業等行業,而且希望由此促進浙江經濟的轉型升級。
那么,一旦這些相應的實施細則出臺,對原本集中在傳統投資領域的浙江民資來說,意味著多大的機遇?他們又需要做哪些準備去迎接這樣的新機遇?
對多數民資的顧慮,浙江省發展和改革研究所所長卓勇良分析,《通知》的發布表明國務院推行“新36條”的決心?!盁o論是基礎設施的建設,還是金融領域降低門檻,‘新36條’中涉及的每一個行業一旦放開,對民營資本都有著莫大的吸引力?!睖刂葜行∑髽I發展促進會會長周德文分析,民資的本性是逐利的,關鍵是實施細則出臺后,推出的項目能否真正讓民營企業有利可圖。 |